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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弑师案

关于弑师案



近五年全国各地发生的教师被杀案:

事件一:2004年11月2日,长沙河西某高校外语老师陆某被她的学生奸杀于出租屋内。

事件二:2005年11月11日,一校长在家访过程中,被丧失理智的家长当场砍死。

事件三:2006年3月31日,铜川市耀州区南街小学三年级语文教师邱淑娥因学生张某未完成作业而“教育”他一下。4月1日,张某父亲协同4名凶徒,在邱老师家门口,将她和她丈夫暴打一顿。结果,邱老师因颅内血肿,不治身亡。

事件四:2007年6月6日,湖北省安陆市一中高二年级班主任王小平在学校教师宿舍内被班上学生残忍杀害。王老师被害的前一天,曾因课堂纠纪与该学生发生冲突。

事件五:2007年6月29日,成都理工大学女老师赵晶被材料化学学院学生杀死在厕所里。

事件六:2008年5月18日,在无锡市一小学门口,一名年轻女教师身上被捅数刀后又遭割喉。行凶者是一名53岁的老人,因孙子顽皮,经常受到校方“惩戒”,老人才心怀不满而杀害教师。

事件七:2008年10月4日,山西朔州一学生在课堂上突然拿刀捅向郝旭东老师。

事件八:2008年10月16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某大学宿舍内发生一起血案,73岁的张老师被同楼邻居冯某用匕首和铁锤残害。

事件九:2008年10月21日,缙云县盘溪中学学生丁于真杀死老师潘伟仙。丁于真沉迷于网络,经常请假不上课而去上网。21日到校后潘老师与他进行谈话,并与丁于真一起去他外公家了解相关情况。途中,老师被丁推下悬崖,丁发现老师并未死去后,还用绳索将其勒死。

事件十:2008年10月20日,廉江中学校长黄兆峦在家门口遇刺。(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28号晚上6点37分,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内,一名男生将一名上课的教授砍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嫌疑人随后向警方自首。
学生小刘称,当时她正在端升楼201教室附近的一所教室上自习,突然听到201教室内传来一声惨叫,“并有人喊杀人了”。小刘跑过去看到,一名男生手持菜刀站在教室里,地上躺着一名30多岁的男性教师。据事发时在现场的一名学生称,被砍教师为该校法学院比较法学副教授程春明(音),曾在法国留学多年,后进入政法大学任教,任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事发时,一名男学生从口袋中掏出一把菜刀,朝正在上课的程教授的脖子砍去,当场将其砍倒。随后,该男子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事发后,昌平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将持刀男子控制并带走。随后,程教授被999送往昌平中医院。当晚7点,程教授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校保卫处治安科科长杨先生确认,死者为该校教师,嫌疑人为该校学生。因为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校方暂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
当晚11点,市公安局新闻办发布消息称,当晚6点37分,昌平警方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电话,称在昌平区中国政法大学校园内砍倒一名大学老师。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控制并带走。经调查确认,死者确为该大学教授,犯罪嫌疑人付某,今年22岁,为该校学生。警方正在对付某的犯罪动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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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难过,你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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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杀老师,是社会的进步?

   在继山西朔州杀死老师之后,又有浙江缙云学生和政法大学学生杀死老师。我在百度里输入“学生杀老师”,找到相关网页113万条。多数是发生在08年的事情,几乎全国各地都有,只是好像只有山西朔州学生杀死老师事件最被人关注。或许这是最典型的“杀师案”。

    在几乎所有的“杀师案”中,老师都被描绘的非常光辉,那简直就是人民的老师,伟大的老师,可亲可敬的老师。学生呢?自然就是凶狠、残暴了。人们对死去的老师的怀念,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就说山西朔州那位老师,他活着的时候默默无闻,一事无成,尽管写了很多小说和剧本,但发表在刊物上的,拍成电影的几乎没有。当他死了之后,人们就凭着他写的小说和剧本认定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老师。老师越好,学生自然就越坏,到了十恶不赦的地步,甚至把学生的家长扯出来。只是因为学生的家长有点钱。我们看到在另外一个地方,浙江缙云学生杀死了老师,而这个学生的家里是没有钱的,他的父母离异,跟着母亲过。而那位死去的老师,对这位学生是多么好,是多么负责认真的一位老师。

    可是,为什么他们的学生还要杀死他们呢?还是残忍地杀死。注意“残忍”这个词,很多人用了这个词。

    前几年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老师杀死了学生,老师强奸了学生,老师猥亵了学生。今年出现最多的是学生杀死老师。老师在学校里是强势的,学生犯错误了,老师可以骂,甚至打,更可以威胁,去做家访,或者把家长请到学校来,告诉孩子的家长,孩子是多么多么的难教育。家长是迷信老师的,回去之后对孩子又是一顿暴打。孩子自然不愿意老师把家长请来,更不愿意老师去做家访。老师是不会理会学生的意愿的,强行作出错误的行为,学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死了老师。

    我想这是社会的进步。弱势群体开始反抗,强权已经行不通。然而这进步过于悲哀,过于沉重。可是现阶段还没有更好的方法。

    就像警察对待民众一样,我们已经习惯了警察的蛮横无理,动不动打骂民众。而今年,杨佳让打人的警察命丧黄泉。民众开始反抗了,不在让警察叔叔们任意欺凌、为非作歹了。

    我想需要越来越的人站出来,对强势群体的欺凌大声说“不”。这个社会才会不断进步。

    作为个体的老师和警察,我认为他们至少是善良的,至少是想做好的。可是在这个大环境之下,他们成了“强势”群体的牺牲品,愿他们安息。后来的人们能否吸取点教训,或者弱势群体的反抗越来越激烈,越频繁。
我的难过,你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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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杀老师,为何一人之殇全民承痛?

李宁/文


10月28日晚,中国政法大学一名男生持刀将正在上课的一位副教授程春明砍死。校方29日已召开发布会通报事件情况,称嫌疑人性格内向最近无异常。有人网上发帖称嫌疑人的女朋友与程春明曾有暧昧关系,嫌疑人不堪忍受而举起“屠刀”,并对此蓄谋已久。对此,校方予以否认。

不过,我们看到了另外一个场景,那就是政法大学的校园内,学生们自发献花,悼念程春明。

昨日,案发教室门口,摆放着多束或黄或白的菊花,路过的学生纷纷驻足行礼。还有同学附言“程老师您一路走好”。在启运体育馆前拓荒牛雕塑下,同样摆放着一排鲜花,有菊花,有白色康乃馨,也有白玫瑰。下午1时许,两名女生送来了白菊花和白玫瑰。她们说,自己并不是程教授的学生,也没上过他的课,“但发生这样的事,我们应该来送束花。”(新京报10月30日)

“但发生这样的事,我们应该来送束花。”笔者窃以为这句话道出了学生们的无奈和痛苦。说实话,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生用刀子砍死自己的老师,就如同砍死自己的亲身父母一样,同为学生身份、而又是同校学生,我们能理解他们说的“但发生这样的事情”所包含的含义。他们这是在让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之后,他们整体来喝下这锅被老鼠害了的汤,忍受整个痛苦和种种非议,甚至对道德和品质的怀疑。

不过,在不幸中感到一股温馨的就是“我们应该来送束花”。我们从他们所说的这句话和实践的行动看到,他们在矛盾和非议面前没有退缩,没有回避,而是勇敢的承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应非议,来证明他们是好的,只不过是其中有一个害群之马而坏了他们的汤。

的确,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校园内是极不应该的,而且是在政法大学的校园内。就如新京报社论所指出的:虽然从法律上说杀任何人都是同等犯罪,但是从社会心理学看,刀砍教师需要穿越更多的道德伦理的幽暗通道。尤其是政法大学学生的行凶,犯罪行为发生在法律的摇篮里,从根本上亵渎了法律的尊严,让人感慨不已。

而现在的情况是,当政法大学发生这样的事情时,我们对整个教育系统乃至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能都发出了一联串的问号,包括教育系统中的内核——老师和学生。以一窥全,向来是国人思考问题的套路,也是忧患意识的表现。可是笔者想,为什么一个人的过错要同类都承担之责呢?最为主要的是他们很多时候是无辜的,对于一件事根本不知道、与他们没有任何干系、甚至相隔十万八千里。我们这样质疑的思维方式,与古代的封建社会一人冒犯“天威”株连九族处理有何异同呢?笔者最为担心的我们这样的思维方式,主要的反思套路,众口铄金,把本来健康的向前发展的教育,本来平静的在课堂上教书学习的老师学生们被这种实质上无异的“株连九族”给统统地“诛杀掉”,是用人们披着反思问题实乃杀人的口水。
我的难过,你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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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杀老师事件中学校的责任

作者:熊丙奇
  “在电话中,朔州二中董事长柳二文对记者有关‘学校在此事件中应承担什么责任,如何防范和避免这样的事故再次发生’的提问表示反感,他反问道:这是一个刑事案件,学校能有什么责任?”

  以上这段话,来自《三晋都市报》10月21日对朔州二中学生杀害教师事件的报道。这段话,加上弑师学生在其留下的一页“死亡笔记”中所称——“我恨老师,更恨学校、国家、社会……我要发泄,我要复仇,我要杀老师”,使学校教育,成为网友在讨伐学生家庭教育有问题之外的又一个重点。

  据我所知,今天在不少中小学,校门安装了安检系统,对出入门的教师和学生进行严格安检,以此避免有教师和学生带进“武器”;在学校各门,布置了保安,24小时巡逻,甚至在围墙上装了红外线探头,一些学校由此被学生称为“监狱”级安全防卫;一些学校为防止学生在学校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取消了户外锻炼,严禁课间除大小便之外走出教室,严禁学生在校园里追逐打闹;有的学校为防止教师与学生“矛盾激化”,教导教师能不管则不管,不要管考试作弊、课堂抽烟、上课讲话,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此一来,学校还是学校,校园还是校园吗?

  但我却不想就此批评学校,我想说的是,我们应该让学校承担他们可以承担的责任,而不能让他们承担不能承担的责任。就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来说,首先是公民与公民的关系,其次是成年公民与未成年公民的关系,再次是教师和学生的关系。

  理清以上三层关系,就不难发现,处理师生关系,保护教师利益和学生利益,首先应适用于基本的法律,对教师和学生,按普通社会公民对待。也就是说,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利,是国家基本法律的事。学校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合乎办学要求的教学场所,支付了教师的工资,未对教师提出法律之外的要求;按教学规定开展教学活动,没有违规要求学生,当没有法律责任。如果离开这一基本前提,认为教师和学生只要在校园内发生事故,都应该承担责任,这只会混淆责任概念,从而扭曲正常的教学,无法依法办学。

  诚然,今天的教育体制存在很多问题,这当然值得深刻反思。但不能由此无视基本的法律底线,把学生与教师的安全事故,全部推到学校教育身上,追究学校的责任。今天学校教育的很多问题,正是在整个社会把教育的责任全部“交付”给学校,或者由学校牵头,完全围绕学校教育转,导致学校教育不堪重负,而真正意义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几乎完全缺位,也使教育本身迷失方向。
我的难过,你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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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本不应相视如寇仇

  “即将过去的10月,对于教师职业而言夹杂着一丝悲凉”——媒体用这样充满关切的口吻开始了叙述。发生在山西和浙江的两起“弑师案”引发社会对于这一职业乃至教育本身的深刻反思,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表示,政府、社会和教育工作者应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教师安全。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然而话音未落,中国政法大学又发生了一起男生在教室用菜刀砍死教授的事件。(《京华时报》10月29日)

原本应怡怡如也的师生关系,何以会形成如此尖锐的矛盾冲突?这可是一个有着数千年尊师重教传统的君子之邦啊,师生相随,所谓“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那是一份精神交流的愉悦。师与生的关系,除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礼崩乐坏”,似乎很少像现在这样紧张,紧张到了学生竟然明火执仗地“弑师”,紧张到了竟然需要教育部表态正当惩戒学生不属体罚。此种乱象或许正反映了几十年以来我们在教育思想上的混乱情形。

首先,个体意识的强化对以往的教育形态形成挑战。时代变迁的表征之一就是个体意识的越来越突显。表现在学校里边,自然就是学生越来越不好管、不服管。教师依然采用以前的法子,便会遭到学生的强烈反弹,不是管出来一堆麻烦,就是放任自流不敢再管。面对此种情形,教育思想显然没有充分准备,进退失据,动辄得咎,没有研究如何在尊重学生个体的情况下,完成教书育人的使命。


现在的很多“教改”都是针对学习内容的,其实应该叫“课改”,其中被忽略的那部分才是教育的根本内容——“人的教育”。教材重要不重要?校舍重要不重要?达标重要不重要?都很重要,但所有这些“重要”最终都是要落实在具体的人身上。这些年来,教育主管部门热衷于各种物化的评比,自满于硬件设施的达标,恰恰忽视了对人的关怀,不能不说是很可惜的事情。即便有一些思想品德课程,往往又涂抹上太多的意识形态色彩,以一种高蹈的道德取代了基本的“人的教育”。


其次,教师对学生的正当惩戒缺乏社会的支持。其实,此番教育部的表态不过是重复了一个惯常的道理而已,并非什么石破天惊的决定。其受到关注,不过是因为这个问题平时很少得到关注而已。教师对学生固然是爱的奉献,但有时候,为了这爱能够尽可能地播撒,不免需要辅以一些小小的惩戒,惩戒的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有惩戒,并不意味着没有平等;有惩戒,也不意味着不尊重学生。这些都是老生常谈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这里总是淮橘成枳,总是以极端的方式表达出来。


作家魏巍在《我的老师》中这样描写自己的老师:“她从来不打骂我们。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我用儿童的狡猾的眼光察觉,她爱我们,并没有存心要打的意思。”他的蔡老师,也由此成为我们几代人的蔡老师。


还有王蒙的《华老师,你在哪里》,也写到了华霞菱老师对学生的正常惩戒:“华老师对学生非常严格,尤其对一些‘坏学生’特别严厉,我们都认为这个老师很厉害,怕她。但她教课、改作业实在是认真极了,所以,包括被处罚得哭了个死去活来的同学,也一致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老师。谁说小孩子不会判断呢?”


是啊,连小孩子都会判断的事情,在我们这个号称宽容的社会却往往缺乏支持。山西、浙江乃至北京的几起“弑师案”,甚至包括媒体曾报道过的一些恶劣教师殴打学生事件,尽管都属于极端事件,未必能够全面反映当下的师生状况,但极端事件背后,应该有很深刻的社会原因,有值得相关各方反思的东西。自由、平等、尊重也是需要通过学习才能够领会的。学生时期的放纵到了社会上,可能就是放大了的暴戾;而社会上的暴戾再反馈到学校里边,师生相对如寇仇便是很难排解的事情了。
我的难过,你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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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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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师也危险。


2008-12-16  第五十三天。

我说,我是魔法师。所以,我能变出黑洞来。

请。叫。我。 °Narciss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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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抛开师生的身份,那么这只是一起杀人案,与其它案例无别。
到是现在的新闻学会了在其上面加入成份,加入颜色,标题吸引眼球的比例更大。

好吧,杀人总是要有动机的,所以,前提,如果动机成立,那么他杀人的事实就存在,
所以,这样看来,不管对方的身份如何,结果只有一样。

可是当把学生的年纪与现实的社会背景相结合,
那么,现在学生的心理素质与法律意识,是不是又是一个大问题?

放眼看去,现在的医患关系、师生关系、警民关系、哪一个不存在着问题,
所以,大环境下,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不足为奇了。

只是不要归责于身份。。。

[ 本帖最后由 snowman 于 2008-10-31 21: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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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只是一种称谓
教师只是一种职业
没有什么神圣与否,没有必不遭受意外伤害的可能
每一个个案都有其具体的理由和动机
内在未必就有必然的联系
或许,只是普通的刑事案件
但,我们的教育的确出了问题
但这不稀奇,因为整个社会都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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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了重量的心灵却释放出如此暴戾的风暴,我们该问谁?
在地狱之火中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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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责诸世,莫如求诸己。良好的环境,要靠大家维持,从每个人自己做起。
博远弘毅
wbh728.blog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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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孩子杀父母的问题也出现呢?
时代越长近,人的思想却越可怕,
如安妮所说,这世界,不符合我的梦想。
虽然,也许我没有梦想。
低到尘埃里的,只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离不开思念,回不到从前。
54606092。云心的别云轩,欢迎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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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小虚发信息。说是正法大学的一名学生杀了教授。
我对这种新闻不感兴趣,当时只是回了个省略号。
像我这样的女子,一直是对世事不闻不问的。
说我是冷若冰霜的人也好,怎样都好。

我个人认为我自己的生活都让我搞得一团乱了。
还能有什么精力去关注所谓家国大家、所谓民生变化。
所以每次小虚给我发信息或者打电话时,
他只要一提那些政治财经民生的新闻,
我总是嗯嗯啊依的应付掉。没办法,不懂是不能装懂的。

昨天去据点论坛乱转。
其实主要是想看看花溪或者南风的征稿有没有大改变。
顺道看了一些其他编辑与读者的交流帖。
我比较闲得慌的时候会给自己找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干。
之后在据点论坛看到那个关于说弑师案的帖。总置顶帖。

大抵这种事我也是发表不了观点的,最多震憾一下下。
之后看到一个统计说近五年全国各地发生的学生杀死教师的案件已经不下十例。
果然是很强大的社会。震惊无比。

有人发文说,学生杀老师是社会的进步?
  “我想这是社会的进步。弱势群体开始反抗,强权已经行不通。然而这进步过于悲哀,过于沉重。可是现阶段还没有更好的方法。
    就像警察对待民众一样,我们已经习惯了警察的蛮横无理,动不动打骂民众。而今年,杨佳让打人的警察命丧黄泉。民众开始反抗了,不在让警察叔叔们任意欺凌、为非作歹了。
    我想需要越来越的人站出来,对强势群体的欺凌大声说“不”。这个社会才会不断进步。
    作为个体的老师和警察,我认为他们至少是善良的,至少是想做好的。可是在这个大环境之下,他们成了“强势”群体的牺牲品,愿他们安息。后来的人们能否吸取点教训,或者弱势群体的反抗越来越激烈,越频繁。”

这个文章看得我惊心动魄。
我不想对这个所谓弑师的对错做判断。谁是谁非,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而当事人死了一位,我们这些旁观者只能了解一半真相。

我想说的,是这个杀人现象。
弱者在反抗,所以演化到今天这个地步吗?
想起以前我们读书的时候,大概很多学生受过体罚吧。
像我这种小时候的乖乖尖子生都让老师打过一次手心。
记得小学有两三个老师是属于那种很凶的。
还有记得上初中时数学老师把一个调皮的男生拎起来往门上扔去的画面。
可是那些时候没有听过老师被杀的新闻。

而今时代进步了,社会制定一系列的办法在禁止老师体罚学生。
真的是进步了,学生们可以不用挨打了,老师就死掉了。
小时候谁没有恨过老师呢。我都有恨过的。
可是老师毕竟还是老师,那是在教我们知识的恩师。
虽然没有像父母的养育之恩,也有教会我们懂事的恩情。
就因为他们对我们不好或者不公平杀掉他们吗?

那么,会不会有一天,孩子杀父母的问题也出现呢?
因为感觉父母不符合我们的梦想,他们强迫我们去学什么。
强迫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然后也可以被杀吗?
社会向前跨了一大步,人性道德却沦落了一大步。

胡写了一大篇,其实我还是那个与新闻无关的女子。
看太多这样的故事只让我对这个世界更灰心。
我不愿意这样。于是,继续缄默便好。

离不开思念,回不到从前。
54606092。云心的别云轩,欢迎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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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教授被999送往昌平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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